下岗职工的经济补偿金都包括什么?

如题所述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计算)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建议你们最好跟员工协商解决,如果处理不当的话,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赔偿金。第一点 工龄的计算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 工龄只能算12个月,小于或等于12年的按实际工龄计算 但是改制情况下可以跟上级主管部门国资委争取更高的合理补偿,有些公司的员工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 也可以争取到用实际工龄计算。

第二点 月平均工资的计算
月平均工资=全年取得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车补+通讯补贴+物价补贴+其他特殊性支出(比如公司不给休年假或产假而支付给你的补偿都算)/12 (工会支付的节日福利不算)

当你的这些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的 只能按当地上年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你的月平均工资 没有超过的 就按你的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点 举例:
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08.7.1-2009.6.30期间使用)的3倍是2218*3=6654元
假设你的所有工资相加平均后7000元/月
你工作10年的经济补偿金=6654*10=66540元 (无区别)
你工作15年的经济补偿金=6654*12=79848元(按劳动法)
你工作15年的经济补偿金=6654*15=99810元(按公司内部补偿方案,工龄超过12年的也可按实际工龄计算)

另外说明 如果你取得后者99810元经济补偿 其中79848元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剩下的19962元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应交个税=(19962-每月扣的公积金社保-个税起征点2000)/12*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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