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常住工地时间不得少于工期的百分之80吗?

请问:有具体规定吗?谢谢。

法律没有这项规定,但有些地方性条文和招标文件会提出这条的。
如果项目经理在岗时间少于合同约定的时间,属于违约,是要被甲方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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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28
建设工程有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 明确说了,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未执行带班制度的企业和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要给予企业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