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院可以做一次性工伤赔偿吗?

我朋友在工作中由于工作失误而导致右腿掉进机器中,现在右腿的表皮几乎都是移植的,右脚无知觉,脚趾只能向下微微动一点,肛门被撕裂了手术恢复中,小便无法自行控制。开始到现在厂方已经垫付的近十万元,现在厂方不同意再继续垫付,要求一次性解决否则不再提供医疗费用了。可是医生说还需要二次或三次的手术。厂方建议我们自愿放弃伤残鉴定否则同样拒绝提供医疗费用。厂方提出我们是违规操作导致的后果。所以只再给十万元一次补偿。
请问
1、可不可以暂时同意,将来到法院上以厂方逼迫我们为由推翻这次一次性补偿(因为如果不同意的话,医院因为没钱马上就给停药了)
2、如果做伤残鉴定的话会达到几级标准?赔偿金是多少?
3、不出院的话无法做伤残鉴定,如果这些补偿金不够用怎么办?

未出院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赔偿的,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的话,是没有问题的,否则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各项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4
建议您最好现不好同意,尽快到当地劳动部门的仲裁委去仲裁,千万别心急的告他们,要不然您的朋友肯定会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他们厂家肯定马上就断绝你朋友的医疗费用来源的。仲裁委会好好的协商的,相信相信他们
然后说的伤残等级的事情,我国伤残等级分为一到十级一级为最重,十级为最轻。具体的伤残等级要等到你的病和身体完全康复了,相关的法医或是医院才会跟你做的,所以说你现在也做不到,因为你朋友的情况不符合规定
最后就是说关于赔偿金如果出现不够的情况怎么办了,如果通过劳动仲裁部门也没有能为你们要来更多的医药费的话,有两方面的事情我建议你去做的,一是找厂家闹找当地媒体曝光这个事情给厂家负面影响,征得广大社会的同情,这样厂家就很难下台了,他们有可能会作出反应。
二,千方百计的筹钱为你朋友的医药费做最坏打算。如果他们硬是不赔钱在短期内你也没有办法的。
三就是保留医疗单据,和相关证据为以后的打官司做准备,为什么这样说呢,你的误工费,营养费,伤残保障金,精神损失费等等谁跟你报啊,是不
四:找个律师针对这样的情况进行一些咨询。
最后祝您的朋友能早日渡过难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9-28
建议你的朋友可以先咨询一下医生,看看后续大概会是几级鉴定,治疗还需要多少费用,然后找律师算一下各项的补偿费用大概是多少。然后再去跟厂方谈。以防止将来的费用不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9-15
第一,我需要了解你朋友服务的企业是一家什么性质的企业,资产和赔付能力如何,这点会影响到对下一步该采取什么策略的决策;
第二,如果企业的能力没有问题,那么再考虑你朋友现在的状况,现在在医院是什么状态,是等待第二第三次的手术,还是仍在治疗中,是否能维持生活自理?
第三,伤残鉴定的话必须等基本治疗过程结束,建议在第二第三次手术前进行;
第四,暂时同意一次性补偿事后再推翻,理论上不是不可行,但实践中会有一定的风险,法官的态度最为重要,至少会给下一步的索赔制造不小的障碍;
第五,伤残等级现在不好估计,等出院才能进行,按经验判断不会太低,一定要估的话可能在五级六级的样子;补偿金的标准是在支付完医疗费考虑的,而且我不知道您朋友所在的地区;
第六,目前如果与企业达不成一致,建议尽快起诉并提出先予执行医疗费的申请;如果企业对“工伤”有异议,就得着手进行工伤认定的准备了。
第4个回答  2008-09-15
1.不要同意,马上向当地劳动部门请求帮助,而且要快因为工伤申报的期限比较短单位申报只有一个月,个人只有一年的时间.还有不要把能证明你朋友的是这间工厂员工的证据弄丢了(劳动合同,工卡,工资卡,厂牌等等)
2.暂时无法确定大约是几级伤残,主要是看康复后的人体恢复情况是否影响生活自理,由有资格的医院和医生开出伤残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