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备注栏必填的10种情形

如题所述

1、 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
      单用途卡及多用途卡的销售,充值,使用等环节在开具发票时备注栏应该注明“收到预付款结算款”,注意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 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业务
      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业务的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应该在备注栏注明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如果备注栏写不下,可以另附清单。

      3、 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货物运输发票
      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运输企业(会员)开具货物运输发票的,备注栏应该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 提供建筑服务业务
      提供建筑服务的企业,在对外开具发票时备注栏应该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的名称。

      5、 出租不动产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还要在备注栏自动打印“YD”字样。

      6、 销售不动产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自行开具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7、 差额开票业务
      涉及差额开票的业务主要包括金融服务(如金融商品的转让,融资租赁服务,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经纪代理服务、客运场站服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计税的)、航空运输服务、旅游服务、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

      对于属于以上差额开票范围的,纳税人自行开票,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的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和扣除额,系统会自动计算出税额。注意在开具发票时,应该在备注栏标明“差额征税”字样。
      8、 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业务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开具发票的时候,应在增值税备注栏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代收车船税金额等信息。
      9、 土地增值税发票扣除业务
      注意发票备注栏要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的名称。

      10、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专用发票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业务开具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备注栏注明“代办退税专用”字样,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增值税的抵扣凭证,作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
      涉及以上业务,不管是企业自行开票还是税务机关代开,都要注意备注栏相关信息的填写,不然出了错,采购方,接受劳务、服务方不能进行进项抵扣,最终麻烦的还是自己企业,作废或则红冲,还要重新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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