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无为与有为的关系?

如题所述

一、“无为”与“有为”之涵义

“无为”与“有为”之涵义,重点在于“为”字。《说文解字》曰:“为,母猴也”, 清代文字训诂学家段玉裁说:“凡有所变化者曰为”。所以“为”之本义即引起变化的行为。在老子那里,“为”更多地是一种过度扰乱事物本然的行为,即妄为。如此,“无为”即不妄为,“有为”在老子那里即过度地作为。在此意义上,“无为”与“有为”是一对相对不相容的概念。“无为”成就万物,“为无为,则无不治”(《道德经·三》),此处第一个“为”是作为的意思,第二个为则是妄为的意思,也就是说,以“无为”的态度去合理地治理国家,不肆意妄为,则天下皆可归于治。“有为”则妨碍、毁坏万物,“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道德经·七十五》)。老子认为,统治者不应采取过多的政令扰乱民众本来安宁的生活。

然而,“无”与“有”本就是一对相辅相成、相反相生的概念,“无为”之中也就蕴含着“有为”,只是这个“有为”的“为”是一种顺应自然,合乎情性的适当的作为。也就是说,不妄为,即不做不合时宜的行为,也就意味着要做合时宜的适当的行为,如此“无为”也就蕴含着“有为”。这个“有为”是“为无为,则无不治”中的第一个“为”,此处的“为”是动词意义上的作为;也是“无为而无不为”(《道德经·四十八》)中的第二个“为”,此处的“为”是名词意义上的成就、效果之义。



二、修身:“有为”与“无为”一体两面

于个人修身而言,“无为”是一种极高的人生境界。“无为”并非消极避世,无所作为,而是在有所作为的基础上,不居功自傲,即“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道德经·二十二》)。老子强调一种谦卑平和的处世态度,认为过分夸耀和彰显自己是一种不合乎情性的妄为。

既然这种“不自见”和“不自是”是在有所作为的基础之上的“无为”的要求,那么,有所作为又是要作为什么呢?在老子那里,修身即是求道,这种修身之道微妙玄通,难以形容。老子言:

古之善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豫焉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涣兮,若冰之将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浑兮,其若浊。(《道德经·十五》)

也就是说,善于修道的人是审慎、戒惕、端庄、柔和、醇厚、开阔、纯朴的,总的来说就是对外为人谦卑,处事严谨,对内心态纯朴,心胸开阔。

而要想达到这种“善为士者”的境界,需要做到“致虚极,守静笃”。“致虚极”即达到一种极其空明的状态,恢复心灵的清静,使之不为外物、私欲所扰,“守静笃”即牢牢保持住内心的这种宁静和清明。这种“致虚极,守静笃”作为一种身体力行的工夫,是“有为”,但同时作为一种抛弃成见,排解私欲的态度,也是“无为”。

因此,从个人修身的层面,我们可以说“无为”是一种清净无欲,淡然处世的人生态度,而“有为”则是一种明心见性、致虚守静的践行工夫。二者并非有时间先后之分,而是一体两面的,“有为”意味着“无为”,“无为”蕴含着“有为”,只是在逻辑上,可以说“无为”作为一种极高的人生境界是需要“有为”的工夫才能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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