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买一套“租约房”(政府承租给居民的公房),对方承诺会进行产权过户,也就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安全

所办理的两证,和正常的两证是不一样的,好像只有使用权。
请问:1、这种交易安全吗?
2、办理了两证,政府如果要收回,是否有补偿,按什么补偿?
3、在什么情况下,政府会收回房子?

你说的是“使用权”!
1交易不安全,不一定能过户(更名)
2办理不了两证,有可能 能办(房屋租赁证),如果能办下来租赁证,拆迁就有补偿,比产权的少
3政府不会轻易收回,因为那算是福利房,原业主用工龄换回来的,它不同于廉租房,这种房子能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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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4
1、不安全,本身只有使用权
2、办理不了两证,
3、 承租人经济条件超过承租政府房子的标准时,政府会收回房子?
第2个回答  2011-03-04
不安全 这种房子是不能买卖的 本身只有使用权 承租人经济条件超过承租政府房子的标准时,政府可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