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更改新公司,先让大家签了离职协议,在入职新合同后半年被被辞退补偿金怎么算?

之前公司做了6年,签入新公司3个月以公司经营不下去降薪了,降薪3个月后被辞退,感觉被套路了,还能按前公司辞退补偿吗?希望来个懂的大神回答一下,十分感谢!

如果公司在您签署离职协议后,又与您签署了新的劳动合同,并且在半年后辞退您,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公司原因主动辞职,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如果您签署了离职协议,那么公司应该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如果您在新合同中被辞退,您也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新合同是基于您与公司的协商而签署的,如果您在签署后半年内被公司辞退,那么公司同样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您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来计算的,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您实际收入的证据,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行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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