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乙方要在入职1个月内必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购买社保手续,如乙方个人原因拒绝甲方给予购买社会保

我们自己有没有过错啊 这样我们辞职能拿到补偿吗
合同期内,乙方要在入职1个月内必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购买社保手续,如乙方个人原因拒绝甲方给予购买社会保险[或乙方放弃到甲方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本人自己承担,如果我们不知道没有去购买社保是不是公司就算不违法了呀。

不是的,公司不给你买社保就是违法的,法律要求企业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有两种做法:
1、与员工协商,说服员工缴纳,员工如果还不愿交,不予录用,此种方法不存在风险。
2、让员工签份协议,即自愿不缴纳社保,如发生情况,后果自己一律承担,这种方法有一定风险,只能是形式上的,缺乏法律效力。
第二种如果产生纠纷,吃亏的肯定是企业,你要是去告,一告一个准。所以一般正规的大的企业如果你执意不交社保,是不敢录用你的。不正规的企业你自己不愿意交社保,他们很高兴。
所以最终吃亏肯定是企业,员工自己不愿意缴社保是不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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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28
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必须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员工本人拒绝交纳社会保险,要求员工写一份拒绝缴纳社保的申请,留作证据,然后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