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的职工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实行这一工时制度,应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不减少职工的收入。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执行。第八条 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给职工支付工资报酬或安排补休。
综合上述,简而言之,经过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在保障你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可以安排你加班。但是,加班之后必须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你安排时间的换休或是加班工资。更具体的你可查阅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