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了一年租房合同,到今年9月到期,本来租房时房东口头保证房子至少能租两年,我们渴望稳定,因此签了合同。
前段时间房东因故打算卖房,提前跟我们打电话,说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了,尽管对方没有要求我们马上搬家,可我们心里还是不怎么踏实,所以这几天通过中介看了一些房子,准备提前搬走,这样算租户违约吗?
合同上规定:租户提前退租,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然后按月房租的100%作为违约金进行赔偿。
房租是季付,因此本次房租交到了6月份,另外租房时给了房东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现在是4月底,按照5月份算的话,我们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然后将已经交纳的6月份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只需要房东退回当初的一个月房租押金就可以了,是吗?
考虑到9月份还有几个月,我们是否最好帮房东寻找三个月短租的租户,这样可以尽量给他们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