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增值税清算表(二)中,“本年应纳税额”与“本年已交税额”怎么填写?

参照2010年12月的增值税申报表填写时,“本年应纳税额”是不是填“应纳税额合计”行本年累计栏中的数?“本年已交税额”是不是填“本期已缴税额”行本年累计栏中的数?这两个数字怎么不相等呢?但是每个月的增值税没有少交啊?这回年度清算不应补交呀?出现的差额怎么回事?恳请明白人讲解,谢谢......

本年应纳税额是你每个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也就是会计科目中“未交增值税”的贷方累计科目,而本期已交税额按照正常应该是你“未交增值税”的借方累计科目。正常如果你的企业是从09年存续下来的话,本期已交税额应包括09年12月未交增值税,但不包括10年12月计提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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