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是2009年5月开办的企业,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但其间专管员非得让先交2000元企业所得税,无奈,只得交了,是10月交的。但因是亏损,所以一直未计提企业所得税。12月也未计提,一直在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方。/不知对不对?2。今年5月汇算清缴,调整后,还是亏损,想问一下,已经上交的那2000元应如何处理?还需要计提吗?还是转入未分配利润,还是不作处理?可以抵减今年的企业所得税吗?3。如果调整后需要交税,应交税超过2000,分录如何做?如果交税不超过2000,分录又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