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签订承诺书,不让有职称的人离职,可以签吗,有法律效力吗?

我是二级建造师,考试时自己支付的报名费,且公司没有组织参加培训,由于公司不给我们涨工资,很多人辞职,所以公司让签订承诺书,如不能为公司服务7年辞职的,要支付24000元的培训费,请问我如果签了的话,这个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下面时公司文件:
关于集团公司员工参加各类专业职称、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及违规离职事宜的补充规定

公司机关、项目部、各二级专业公司及子公司:
为保持企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以及员工队伍的相对稳定,针对集团公司员工报名参加各类专业职称、执(职)业资格考试及违规离职等情况,经集团公司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员工报名参加各类培训、评审及考试的,必须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报名。凡是在外单位私自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发现,集团公司将对其予以辞退。
二、今后集团公司员工凡是参加国家注册类执(职)业资格、中高级职称证书考试及评审的,在报名、评审前必须与集团公司签订承诺书,约定服务期限。自从取证(职称类)、注册(注册类)起,中级职称人员必须为集团公司服务4年以上,高级职称人员必须为集团公司服务5年以上,持有注册类证书人员,必须为集团公司服务7年以上,否则,违约提前离职的,中级职称人员将向集团公司缴纳培训费陆千元;高级职称人员将向集团公司缴纳培训费壹万贰仟元;持有注册类证书人员,将向集团公司缴纳培训费贰万肆仟元。
三、由集团公司出资培养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研究生、专业技术人员,在集团公司出资深造前,必须与集团公司签订承诺书,约定服务期限。自从取得学历(学位)之日起,必须为集团公司服务满八年以上,否则,违约提前离职的,集团公司追回已为其出资的学费及相关组织培训费用。
四、持有注册类证书、中高级职称的员工离职,与集团公司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强行辞职或调离集团公司的,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集团公司权益,挽回其在集团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0一一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人事 管理 规定
济南四建集团人事处 2011年5月5日发

签了肯定会有法律效力的,慎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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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08
用人单位未对你进行专项培训,未支付专项培训费用的,无权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因此你单位要求你签订的承诺书是不合法的。
第2个回答  2011-05-31
没有法律效力。
第3个回答  2011-05-24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