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辞职,老板娘要扣工资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我提前二十多天和老板提出辞职的,之后和老板协商好了,干到这个月月末,但是最近老板娘老是找茬,不是说我这个就是说我那个,我想她是不是借机找事,想不给我工资呢?如果真是这样,那我要怎么办才能拿到自己的劳动所得呢?之前来公司这么长时间,公司也没跟我签合同,没交保险,但是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劳动雇佣关系已经形成事实了,如果她再扣我工资,那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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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01
扣工资都是违法的行为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24条:.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第2个回答  2011-05-26
  你完全不用担心:你可以曲径通幽,她不但全额给你薪资,而且还要赔偿你!!
  既然老板娘这样做,很好,你也不必留情,你可以得到的补偿大致如下:
  1.自你上班的第二个月开始到你结束劳资关系止,他们要再给你一次薪资。理由: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如果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自第二个月始,要付双倍工资,打比方说。你转正之后是2千一月,你做了十一个月,那么他们要赔偿你2万元,以此类推。
  2.社保。社保是企业必须给员工购买的,如果没有购买,亦可得到赔偿,具体可以咨询律师或者劳动保障部门。
  3.如果老板娘找茬,不给你薪资,也好办。你甚至不用通知他们就可以不上班,直接到劳动部门投诉。薪资一分都不会少你的。
  建议你,马上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你就能维护自己的利益。还有可以咨询相关法律部门,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劳动法相当健全,只是我们劳动者知之甚少而已。你放心,你不但能拿到应得的薪资,而且你还能得到一大笔赔偿。
  不要担心劳动部门不帮你或者地方保护主义,也不要碍着和老板关系好撕不下脸,告诉你,就得维护自己的利益,给老板上一课,他或许以后再也不敢了,甚至还感谢你给他上课了。
  如果可以成功维权,希望你能记得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5-26
公司也没跟你签合同,没交保险,属违法行为!如果她再扣工资,就向当地劳f动监察机构举报!同时也让她把保险给你补交上!
第4个回答  2011-05-26
没签合同,的话公司违规。08年1月最新劳动法规定,用公单位必须在1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那么以后每个月公司应该支付给员工双倍工资。现在你这个情况,首先你已经提前20天提出离职(最好是三十天提出,而且书面上报)。程序已经走好。老板娘的行为你不要去猜测。如果一旦扣你工资,第一,你首先有你和公司存在工作的证明,如工资单、考勤卡什么的。然后找老板协商,要求把扣你的工资还回。如果老板不予理睬,你就去仲裁,让他把你双倍的补偿一分布剩的给你讨回来。好的话请采纳我的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