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9年10月20号下午上班工作时,从高处坠落,后经医院放内植物治疗,出院后医生医嘱上写一年后看骨骼愈合情况再行内固定拆除术,并开了3个月病假,而后回家休养,工伤认定也做了。在期间公司没有给我发停工留薪的工资.后来经多次协商公司才发了8个月960基本工资,我总的治疗期为11个月,我查过相关法律资料,停工留薪期间是全额工资吧,只怪当时一共只开了4个月的病假。现在公司给我发了8个月960工资,我2010年9月20日去做了内固定拆除术,出院后要求公司补发动手术前的两个月和后面的一个月,公司说现在没有960每月了,只能给每月600元,现在我工伤鉴定也做了,2010年11月2日鉴定结果为9级我不服重新要求鉴定,现在我想和公司打官司,因多次和公司协商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时,公司不给,而且说你去告好了。现在我也查过相关资料,打劳动争议的官司的话要先劳动仲裁,仲裁要工商注册登记或企业执照复印件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那这几项怎么搞,什么方法可以拿到这些材料?我现在肯定不会再这公司上班了,我二次鉴定到结果出来的话也大概要1个月吧,我是否按国家劳动法来解除劳动合同,在等二次鉴定结果出来的这段时间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到时两个时间差也就差不多了,到时机可以马上去仲裁委员会仲裁了。还是我等到二次鉴定结果出来后再提解除劳动合同,可否等二次鉴定结果出来赔偿时当日就可解除合同走,不需要按照劳动法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啊。现在我在二次鉴定这段时间内公司也没叫我上班,到时公司会不会以我不上班为由而说我旷工处理付法律责任吗?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