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问答网
所有问题
县级政府饥构的局、委、办、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减、合并,由谁批准
如题所述
举报该问题
推荐答案 2011-01-12
政府组成部门,由行政首长提议,人大批准。政府直属部门,由政府常务会决定。但实际上全部是由党委决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当前网址:
http://22.wendadaohang.com/zd/fC2CXCTS6.html
相似回答
县人民政府
有权利拍卖修路项目上的沙土吗
答:
县级政府设立
的
工作部门,
一般称之为“委”、“办”或“局”。其设立、增加或者
合并,由
本级政府报请上一级
政府批准,
并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县级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级政府批准,可以设立派出机关。
县级政府的
派出机关主要有街道办事处,在一些偏远地区还设有区公所。
什么是
县人民政府的
职权?
答: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
合并,由
本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
政府的局
、
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
、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
政府批准,
并报本级人民...
大家正在搜
县级监察委委员干嘛的
县级监委委员什么级别
县级监察委设几名委员
县级监察委有几个委员
县级监察委
市监察委委员什么级别
县级监察委全称
县委全委会
县纪检委书记是什么级别
相关问题
县级以上政府设工作部门,厅,局,委,办公室,科…每次看到这些...
国家职能部门的组织结构
什么是县人民政府的职权?
我国行政部门有哪些
县级政府及其独立的工作部门是哪些
公安局中的法制办部门是负责什么工作的?
镇政府机构牌子名称规格是怎样规定的
什么叫编委办?它是做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