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出纳,辞职老板不批,就找不到人交接,没有交接,要怎么才能走呢?

问题是我想赶快走,我婆婆不好,一直都在吃药,家里人都叫我回家,我们那个老板很不讲人情事古,他不得听这些,还说照顾婆婆是我爸妈的责任,与我们与关之类的话,我再怎么
说他都不批,还当时把我的辞职书给撕了。我在这上了两个月了,来的时候没有签劳动合同

第1个回答  2011-01-15
呵呵,按法律规定你至少30天提出离职,如果你提出后30日,无人交接你就可以离开了,这个不是你的原因。但我个人建议,如果你觉的老板对你还不错,下面一份工作暂时还没有定下来的话,先帮他,毕竟好聚好散为原则,以后大家见面不难。但是如果下面一份工作定好了,你就要个老板主动接触,告知他...必要时候可以等新人来了以后,抽空过来帮忙交接。

给自己留一线....会天长地久到永远
第2个回答  2011-01-15
你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递交辞职申请书,可以辞职,如果单位坚决不给你办理辞职手续,你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第3个回答  2011-01-15
员工离职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1-15
法律上用工合同到期就可以离职了,如果老板克扣工资押金之类的,可以去相关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