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未签合同,在试用期内被辞退,公司要求填写离职表和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

试用期未签合同,在试用期内被辞退,公司今天让到公司填写离职表和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但是确认书条例有不公平条约(有一条是:双方现已就包括经济方面在内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已不存在有待解决的任何经济问题,不再有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但是公司现在还拖欠半个月工资呢,而且按照劳动法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一定的经济补偿呢?因为这个条约,我没有签离职表和劳动关系终止书,这对我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有没有影响,谢谢大家!
我现在有公司的工作邮箱,里面都是跟公司职员之间的邮件信息,也有跟公司经理的邮件,还有1封是财务发给我的入职9天的电子版工资单,(因为我是11月22日入职,公司发的是到11月31日的工资,共计9天),(到现在公司还压了我半个月的工资,说是下个月再发),还有跟公司老总面谈离职时偷录的录音,里面提到过我已在公司工作近2个月并未签劳动合同的事,还有公司出车记录单,里面有上一任司机的签名和现任一位员工的签名,当然大部分都是我的签名,银行卡的汇款记录也应该可以当证据吧?(但是不知道给我汇工资的是个人账户还是公司的账户),手机来往记录也可以当证据吧?还有1件公司冬天发的棉服,按理说离职应该把棉服和邮箱还给公司,但是为了当做证据一直没还给公司,麻烦大家帮帮忙,这些证据够不够?谢谢。。。

你没有签离职表和劳动关系终止书的话,是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但是你去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必须提供切实有效地证据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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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9
当然有的,如果你到职后满30天,那你签了,就无法申张两部的工资了
第2个回答  2011-01-19
如果没有任何理由的话 您实际提供了劳动,那么您可以去申请仲裁 不服的话去起诉法院
第3个回答  2011-01-19
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按月付双薪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一劳动者只能被“试用”一次
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