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级工伤办离职大概可以得到多少钱的赔付?已经工作12年

如题所述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是个人自己辞职,是没有额外的经济赔偿的。被辞退,可以要求12个月的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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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那个60%是拿到手的,还是说到位还要扣除五险一金之后剩下的是多少就给多少?如果拿到手的钱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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