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被辞退按底薪结算吗

如题所述

临时工工作不到一个月被辞退之后也是有工资的,虽然临时工和正式员工的工资会有一定的差别,但临时工在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情况下,公司没有权利不给临时工发工资的。如果公司执意拒绝发工资,作为临时工而言也必须要通过合法途径索要薪资。

一、干了不到一个月临时工就被辞退是否有工资?
      1、干了不到一个月临时工就被辞退也是有工资的,如果不发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公司。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赔付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临时工的工资
      (一)临时工的工资发放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2、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3、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4、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5、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临时工的个税交纳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3、 因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必须是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企业的临时人员分为具有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和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企业支 付给具有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工资报酬,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有关工资、薪金税 前扣除的规定,准予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在税前扣除;企业支付给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劳务报酬,只要劳务关系真实、合理,其支付的劳务报酬,可以依据合法 有效的发票凭证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税务机关提醒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支付给非雇佣的临时工劳务报酬应向对方索取合法有效的发票作为凭证,否则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目前我国在临时工这块的法律制度还不是特别的完善,但不管是临时工还是在编职工,只要提供了劳动就应该有工资。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通常都不会和临时工专门签合同,这无异于加重了临时工讨要工资的困难,但公司辞退临时工的原因也是仲裁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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