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提成不给怎么办?

我于今年2月份离职上一家公司,其中还有一个客户的提成尚未结清,约定回款后进行提成,首先讲下这个客户的情况,客户是公司老板的,我是负责跟进了一年多,经我手的订单金额$127164.81,按约定提成1%,我应得提成$1271.65,但是在等待将近5个月之后,前任公司老板告诉我客户打款4万美金,这周为我提成,但是仅给我提这4万部分的提成,其余的仍要等客户后续打款,我要求把我的一千多美金全部提走合理吗?老板现在不同意,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投诉吗?有其他的方式拿到提成吗?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2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一、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二、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之前,一定要准备好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服、工作证、工资条等,能证明你与这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否则也得不到仲裁的支持。如果你有证明材料,就可以得到仲裁的支持,所欠工资、保险、加班费等都可以拿到。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_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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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9
1、提成属于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你的劳动报酬所得,单位克扣属于违法行为;

2、婚假只带薪的,法定婚假为3天,如果属于晚婚,还可以额外享受更长期限的晚婚假(各省天数不一样),不过都是带薪的,你工资扣你婚假工资违法;

3、协商不成,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9-07-29
卖房销售人员离职了,不影响拿房产证,销售商会在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时,做好工作交接,指派新的人员负责。根据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