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2月份离职上一家公司,其中还有一个客户的提成尚未结清,约定回款后进行提成,首先讲下这个客户的情况,客户是公司老板的,我是负责跟进了一年多,经我手的订单金额$127164.81,按约定提成1%,我应得提成$1271.65,但是在等待将近5个月之后,前任公司老板告诉我客户打款4万美金,这周为我提成,但是仅给我提这4万部分的提成,其余的仍要等客户后续打款,我要求把我的一千多美金全部提走合理吗?老板现在不同意,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投诉吗?有其他的方式拿到提成吗?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2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一、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二、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之前,一定要准备好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服、工作证、工资条等,能证明你与这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否则也得不到仲裁的支持。如果你有证明材料,就可以得到仲裁的支持,所欠工资、保险、加班费等都可以拿到。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_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