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5年4月17被公司解雇,跟公司协商了4月27日给我发工资,但是公司却以我的简历与实际不符而拖欠我的工资甚至不想给我发工资,说我诈骗,我可以拿到我的工资吗?申请劳动仲裁有胜算吗?
我的简历和实际不符,没对公司造成任何影响,而且入职之前,他们已经知道我的真实状况,但是,他们依然录用我,我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