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的简历和实际有些不符会造成诈骗吗?

我2015年4月17被公司解雇,跟公司协商了4月27日给我发工资,但是公司却以我的简历与实际不符而拖欠我的工资甚至不想给我发工资,说我诈骗,我可以拿到我的工资吗?申请劳动仲裁有胜算吗?

简历和实际有些不符,不会构成诈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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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29
你好:
并非员工提供任何不实的信息都会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欺诈,只有员工信息对履行岗位职责有重大影响才会被界定为“欺诈” 申请劳动仲裁有胜算吗?我认为你是有胜算的。

对劳动者来说,求职中应该坚持诚信,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是法定的义务,以免被公司抓到把柄。对单位来说,员工入职时,应该对劳动者的资料进行审核。公司对员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也应坚持谨慎的态度,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追问

我的简历和实际不符,没对公司造成任何影响,而且入职之前,他们已经知道我的真实状况,但是,他们依然录用我,我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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