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剧、歌舞片、音乐剧电影这三个概念有何异同?

如题所述

我觉得为三者是需要分类的,很大的程度上他们是不同的。


将他们列为一回事是标准的“维基”思维(西方式思维),比如 Musical theatre,将京剧是纳入舞台戏剧分类的,但是京剧的舞台并非我们理解的标准舞台,京剧院有严格的自诉体系和严格表演场合限制。在中国古代有“南戏北剧”(京剧形成以前)之说,京剧严格上是“戏”的“范畴”,来源于昆曲班,如果非要和西方对应,中国戏曲对应的必然是歌剧而不是舞台戏剧。。而剧指的是杂剧,真正按西方的标准和舞台戏剧能扯上关系的恰恰是杂剧,但是杂剧并非音乐为主的形式。


然后我们来聊聊三者的分类,首先,音乐剧和音乐剧电影和欧洲人(不包括英国人)关系不大的,全部起源于上世纪20年代-30年代,最初的音乐剧没有现在这么原教旨的定义(德国人定义),当时就是指的是“商业化”戏剧的一种,


与歌剧的区别(也是其最大特点)在于:“和歌剧的区别是,音乐剧经常运用一些不同类型的流行音乐以及流行音乐的乐器编制;在音乐剧里面可以容许出现没有音乐伴奏的对白;而音乐剧里面亦没有运用歌剧的一些传统,例如没有了宣叙调和咏叹调的区分,歌唱的方法也不一定是美声唱法。但音乐剧和歌剧的区分界线仍然有不少学者争议,例如格什温(Gershwin)作曲的《波吉与贝丝》(台湾翻译「乞丐与荡妇」)(Porgy and Bess)就曾同时被人称作歌剧、民谣歌剧(Folk Opera)和音乐剧。一些音乐剧如《悲惨世界》是从头到尾都有音乐伴奏,而一些轻歌剧如《卡门》却有对白。


音乐剧要比歌剧有着更多的舞蹈成分,才很久以前,音乐剧时没有剧本的歌舞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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