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毛田镇的人办理离婚要去哪儿办理

如题所述

  《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一方在外省市工作,另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可到本市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在外省市工作的一方必须亲自来本市办理登记手续,不得委托亲友、律师或其他人代办。  第二十一条 规定: 申请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登记,须持《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以及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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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2-15
湘乡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湘乡市莲滨南路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