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用工单位在我离职后,依然扣留着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担保人相关资料,这样合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干了14天,这家公司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当我离职时他们不但不支付一分钱.连我来应聘时的相关资料及我担保人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等)都被这家公司扣留着,他们说是不可能退还我的!
我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他们不还我及担保人的相关资料,这样做违法否?违反了哪一条法规?请朋友们帮帮我,我要打官司维护自己的权益!
谢谢大家啦!非常感谢!!!
离开那家单位原因有二:1、劳动强度大,一天工作九小时,吃午饭时都不休息,上厕所需得小跑。2、那家单位是家庭式的管理,因和老板家的人发生了口角,所以无法再待下去。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就业的单位要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等,你14天就离职了原因是什么,是单位还是你自己的原因?另外,单位不还你的相关资料,这是否已在招聘时说明?一般情况下,身份证等原件是不可以扣留的,复印件和担保人的相关资料单位再复印一份还给你,你又如何能知道,没有索要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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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8
正常辞职对你应该没有影响,但是劝你以后不要给其他人做担保,万一有什么经济和其他问题,被担保人跑了,经济责任就要担保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