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干了14天,这家公司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当我离职时他们不但不支付一分钱.连我来应聘时的相关资料及我担保人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等)都被这家公司扣留着,他们说是不可能退还我的!
我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他们不还我及担保人的相关资料,这样做违法否?违反了哪一条法规?请朋友们帮帮我,我要打官司维护自己的权益!
谢谢大家啦!非常感谢!!!
离开那家单位原因有二:1、劳动强度大,一天工作九小时,吃午饭时都不休息,上厕所需得小跑。2、那家单位是家庭式的管理,因和老板家的人发生了口角,所以无法再待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