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公司的督察人员,由于工作的尽心尽力,得罪了一批不安分守已的人,现在公司是奸人当道,现在经常受到他们的恐吓、辱骂。想离开公司,是否可强制让公司给予补偿,遭到恐吓、辱骂的相关证据我可以提供得出。我签的是3年合同,截止现在工作了1年零2个月。请各位大侠指点指点
我们公司是韩资,但是台湾人掌权,也算500强企业。具体我应该怎么操作啊,才能拿到钱
你要去劳动服务公司申请,会告诉你怎么做,最好去和高级主管谈谈这个事,你你们公司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