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作了17年,企业合同制工人,是否可以办病退?

如题所述

  申请病退(实际上是申请病残津贴,与过去的病退差不多)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即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二是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 如果你具备这两个条件即可以申请领取病残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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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9
申请病退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办理。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条件(1)、条件(3)但不符合条件(2)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