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签了劳动合同,在一家大型国企,在试用期最后一天经理说我不适合这个岗位让我调岗,但是人力根本没

我已经签了劳动合同,在一家大型国企,在试用期最后一天经理说我不适合这个岗位让我调岗,但是人力根本没通知我,我不同意 下班后经理说明天不用来了,她说和人力说了让我回去等离职通知呢,我没说我要辞职 人力也没说不要我了,第二天来了他们说你不用来上班了 上了也没考勤的,这样合法合理吗?

试用期内,双方任意一方均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这点没错,只是公司的手续欠妥。追问

但是要提前30天举证的,也是要人力通知我而不是她

追答

试用期不等同于合同期,合同期内,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试用期内不适用此规定,随时通知即可。如我说的公司手续欠妥,的确应该是由人事下正式通知,并下发到你手中才行,不是随便口头通知就可以的,此时,理论上你可以继续上班继续打卡,直到公司正式通知下达,并在离职时要求这段时间上班的工资,不过实践中,这样做将导致难以调解达成一致,并人为的导致维权时间成本增大,个人建议不要采用,最好还是协商,拿到补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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