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和工资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劳务费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工资是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费和工资的区别:1、含义不同;2、计税方式不同;3、单位义务不同;4、争议解决程序不同;5、适用法律不同。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劳务费: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一、概念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二、雇佣关系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三、个税缴纳

在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方面,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劳务报酬所得实行按次预扣预缴,适用2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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