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是否需要作出辞职申请,是否可以在申请后立即离职?

老师,您好,我是2010年11月23号合同到期的,到期后合同没有续签,且公司也没有通知让我离职,现在我想走了,是否需要做出书面申请,应该是写什么样的申请?辞职报告还是简单的做个书面通知公司就可以?是否可以在递交申请或报告后立刻离职?公司是否有权利要求我一个月后才能走?在合同到期后我再继续为公司工作的这段时间我有权利获得哪些法定补偿!请帮助解答,谢谢!
合同到期后我也没有表示不续签,公司也没有做出书面的续签或不续签通知,仅仅给了我一份空白的合同,完全空白,工资和工作时间什么的都没填写的,我一直没签,公司也一直没催我上交!

1、合同到期,没有再正式签订合同,并且你也继续工作,可以视为已经续签合同了;
2、如果离职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3、如果你和公司协商后,公司同意你离职都不是问题;
4、就是公司同意你离职,还要工作移交,也不可能立即离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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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3
你的劳动合同于2010年11月23号到期,到期后合同没有续签,且公司也没有通知让你离职,仍然继续工作应视为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现在你想走了,可以随时离开,而无需提交任何形式的书面申请。公司无权要求你一个月后再离开,但从避免无非纷争的角度考虑,建议尽可能提前几天通知,并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
由于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还需向你支付2010年12月23日至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二倍的工资。同时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因未续签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11-02-23
您好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员工离职要么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合同到期如果公司没有提出续签也没有作出说明 视为合同自动续期,可以按照规定得到相应的补偿。工作满一年获得一个月的补偿,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案一年计算,以后连续计算,最高补偿不超过十二个月。
参考内容:
第3个回答  2011-02-2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你所在的单位没有与你续签合同,你可以到期后办理离职手续。不需要提前三十日。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15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便自然终止了,因此你2010年11月23日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再续签就表示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自然终止了。若你与单位无其它特别约定的话,你想走则无需向单位出示任何手续。
2、合同到期后你继续上班这段时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依具体情况可能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各种保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