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公司工作1年2个月,公司因公司业务及人员调整辞退我,属于违法行为么?如果违法,应该要求如何赔偿?
由于公司业务及人员调整解除劳动关系。之前有询问我是否愿意去外地下项目工作。我没同意。大概半个月后就突然通知我,解除劳动关系了。并且给了我《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但是没盖公章。另外,我没有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甚至造成损失。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公司原因。请问可以有赔偿么?
追答你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否明确规定了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相关具体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调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应当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才可以。如果公司没有这么做,再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你就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追问好的,还有一个问题要麻烦你。因为是年底解除劳动关系,由于各方面原因可能2-3个月也找不到新工作,没有经济收入。可以要求多赔偿么?还有,我想知道因为是年底,并且我工作也满一年了,我可以要求公司将年终奖也发给我么?如果公司不肯给年终奖,我该如何操作?
追答不能要求多赔,只能按照规定索要。也不可以要求支付奖金,因为单位方面已经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了。
追问好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