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年没给员工签合同算违法吗?

公司因为业绩不好,但我是设计部的,设计部没什么事做,现在要辞退我,但是没有签合同,买了社保,工作一年多了。我能有什么补偿吗?请求各位高手回答。

工作一年没签合同不能直接起诉,应该要先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十一个月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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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15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用工30天内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如果没有签订,30天后,一年内,就应该给你双倍工资,一年后视为已经签订了合同,你可以到劳动局去申请仲裁追问

这样怎么办?

追答

《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14-07-15
肯定违法
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14-07-15
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支付报酬属於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自你入职第二个月起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按你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未满半年按半月算。如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还需支付1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
总是你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及2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所以,公司的做法当然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可以视为员工已经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