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可以作废吗

如题所述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已经不能作废了,只能开红字发票冲销。
  1、如果发票已经进行认证操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九条规定: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2、如果发票没有进行认证操作,则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第018号)第三条执行: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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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0

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

一般情况下,我们当月发现发票开具错误,或者发票因为各种原因需要退回重开,我们可以直接在开票系统里面对发票进行作废处理。如果上月开具的发票(下称:正票),等到本月才收到说要作废重开,你进入系统会发现,压根就作废不了!

如何开具红冲发票?

在开票系统中开具就可以了。

1、当然是打开你的开票系统,然后进入,这个笨蛋都知道。

2、进入”发票管理”,点击“发票查询”,找到那张让你手足无措的发票,然后记住它的“发票类别代码”和“发票号码”。

3、再次进入”发票管理”,点击“发票填开”,进入开票页面,然后点击页面上“负数”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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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5-16
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不可以作废,只能开红字发票冲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