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但未实缴的股权,发生转让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如何计算缴纳?

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公司4个股东,原先是A(31%)、B(29%)、C和D各(20%),现在D准备将手上的10%股份转给A,10%股份转给新股东E,而C要将12%股份转给A4%,B3%,E5%,股东中B实缴了12万,C实缴了16万,其余股东没有。
D转让的股份以2万分别出售给了A和E,C的股份以4000出售给A,5000出售给E,3000出售给B。
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如何计算?印花税是按照认缴额计算还是实际的出售金额计算?

这个是根据区不同的,如果没有实缴的,只是全认缴的,都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并且转让的时候不建议在转让协议上写金额,如果写,是会有20%的个人所得税的,所以这个是要注意的点,其他的就正常办就可以,我看转出方没有实缴,就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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