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如题所述

根据相关规定,已经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职工可以在三天后离开,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也不违反。因为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同时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可以为劳动者缴纳保险事项,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已经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是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使用解除劳动关系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支付工资可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拖欠工资,也可以通过当地仲裁申请裁决支付双倍工资。

引用条例:

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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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未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公司是不可以乱扣工资的。除非是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的才可以。

    建议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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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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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08-13
收集能证明你在这里上班和辞职的相关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16-08-13
你好,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