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7-09
我也亲眼见证了官场的黑暗,我这个是明确的医院责任,去那只是做康复的,病历片子都摆在那,第一次开庭医院是承认的,去做司法鉴定现场又不承认了。专家看了片子不说话,医院的人也不用说话,司法鉴定法人把一切都给医院挡了。我只要拿出证据证明与病历不符的地方,司法处法人就转移话题。骨头硬是让实习生给撅断了,上面骨头斜着插入下面骨头里两厘米左右,旁边造成了缺角。片子摆在那,司法处法人却说片子不能做为证据,除非我拿出其他医院医生的手写病历,来证明骨头的问题。我说病历上也写着呢:手法错误,骨断,断端移位嵌入。她却说没写着嵌入多少,缺角多大。事出在康复医院,片子也是康复医院拍的,哪个医院的医生能给写病历?如果骨头对位长上了,我不会打官司。插入的骨头就这么错位长在里面了,旁边还造成了骨头缺角,出事后不懂得要封存病历,出事后3个月才给复印病历。一是因骨头错位生长。二是因病历与事实不符,而且手里又有证据能够证明与病历不符。但是官场上就是这样:他们说鸡蛋是黑的就是黑的,说枣是白的就是白的,你有足够的证据也没用,那一刻你也别指望律师,律师也是老百姓,他也要保住饭碗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