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可执行财产可以起诉追加法人么(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如题所述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即法律规定的一人有限公司。如果判决书仅判决一人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那么在公司没有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下,无法直接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只能对法定代表人采取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无法直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

那么,怎样做能够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呢?

    另案起诉一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为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财产如果不能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相区分的话,法定代表人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取得胜诉判决

    依据胜诉判决对一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申请强制执行。

追问

我是在劳动仲裁胜诉后,公司变更法人,是想追加以前的法定代表人,这样可以另行起诉操作么

追答

这种情况是不可以起诉原法定代表人的,只能起诉现任法定代表人。

追问

另行起诉现有法定代表人胜诉的话,是可以执行个人财产的,可以这样理解么

追答

是的,可以强制执行现任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

追问

如果请律师代理起诉的话,律师费是先交还是胜诉后由被执行人支付呢

追答

这个没有硬性规定,完全根据双方之间的协商约定。既可以约定先交律师费,也可以约定胜诉后再交律师费。但是胜诉后交律师费属风险代理,通常律师费会比先交的更高。

追问

我明白了,谢谢您耐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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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30
不可以起诉追加法定代表人。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按《公司法》,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有些法定代表人可能连股东都不是,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法人财产承担,不能起诉法定代表人。

扩展资料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中国建立法人制度相对比较晚,法人理论研究工作滞后。新中国成立以后,

中国分别在20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末80年代初起草过民法典,但是都没有成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整个社会经济秩序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来维持,缺乏法人制度存在和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直到1986年颁布、1987年施行的《民法通则》对法人作了专章规定以后,才开始建立法人制度。法学理论界一致认为,根据法人的设立宗旨和活动性质中国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这种传统法人制度理论是对《民法通则》确立法人制度的反映,对于依法建立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指导作用。
第2个回答  2019-06-04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 其次,虽然现行法律或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在执行程序中可以追加一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