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10月26日总经理出走,法人代表是韩国人因无资金继续经营遂关闭工厂导致48名员工失业并且拖欠8,9,10月工资,员工代表在关闭工厂的第二天申请劳动仲裁和财产保全,11月8日在劳动局仲裁庭开庭,庭上员工方与法人代表达成协议:同意法人代表在12月8日之前将工厂转让,所得款项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22万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6万,若到时仍未给员工发足工资和补偿金则由员工代表直接申请法院拍卖:这个协议是在劳动局仲裁人员的建议下签订的。今天是12月8日工资及补偿仍未发放,我们决定按之前协议到法院申请拍卖,需要请教的问题是从申请拍卖到我们48名员工拿到工资中间需要经历哪些具体程序以及要多久,我们估计可能会要很长时间,请精通、知晓或者经历过的朋友能耐心而具体的解答我们的问题,不甚感激!
法院拍卖的时间也是不确定的对吗?我们已经等了40多天了都想快点拿到钱,其实我们也想知道一年能拿到钱就算幸运的了
我们已经到法院执行局申请拍卖了,执行法官告诉我们当天就进行了评估机构摇号,评估报告一周内会出来然后送达申请人,拍卖公告登报公示十天,最快组织拍卖也要一个月,看来年前拿到钱时没有指望了,我感觉法院对待我们还是蛮积极的。
我们已经申请拍卖了,法官跟我们讲按照评估,送到评估报告至申请人,登报发拍卖公告而后组织首次拍卖最快也要一个月,第一次拍卖流拍还要重新评估组织拍卖,那这样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拿到钱,还有如果出现两次拍卖都没人买的话那我们的工资是不是就没有拿到的可能呢?请律师解答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