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专业民间维权专业人士”天津塘沽区仲裁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书
1上个月的工资要等这个月22号才发,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条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多少时间,因此就属于合法的
因为不同单位人员的工作出勤汇总、计薪汇表、工资发放都有一个周期,更何况你们的合同是如何约定何时发工资,你并没有描述清楚啊
2是不是拖欠工资?
《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这才算拖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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