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女子悔婚返还彩礼,按原价退三金被拒,后来怎样了?

如题所述

退婚返还彩礼那是必须的,这也是现在很多农村地区人们的共识,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过,当初订婚时给的彩礼都是现金还好说,要是其中有金银首饰,再折现时都会产生一定的纠纷。

家住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某镇的王小姐今年23多岁,正值青春年华。2017年4月底经人介绍和同镇的孙先生相识,孙先生及其家人对王小姐很是满意,两人确立恋爱关系不久,开始谈婚论嫁,当时四邻都认为双方郎才女貌,十分看好这段婚姻。

按照当地风土习惯,孙先生开始着手准备“定亲”礼。2017年9月的订婚仪式上,孙先生按照王家的要求,向王小姐家给付了123800元的彩礼金和“三金”,同时孙家还花费了9000元置办了酒宴,王小姐的母亲朱阿姨按照风土给孙先生“回礼”8000元。

都说婚姻是甜蜜的,但如果掺杂了金钱恐怕也会变质。在后期持续交往中,由于双方了解不够,王小姐和孙先生的性格极不相容,真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极为不安宁,后来王小姐更是一气之下,提出与孙先生断绝关系。

刚开始孙先生是不愿意的,认为自己付出太多却得不到王小姐的心,损失较大。而王小姐是吃了秤砣铁了心的要离开孙先生,甚至不愿再和对方见面。在将近一年的拉锯战之后,孙家也终于筋疲力尽,同意解除婚约,但必须退还彩礼。

大家都知道,农村地区退还彩礼不经过一场闹剧是不会消停的,双方自然为了彩礼退还的问题又产生分歧,因为达不成一致意见,最终闹上了法庭。2020年11月,当地法院作出判决,由王小姐及其父母返还孙家彩礼金115800元。

判决生效后,王家并没有及时履行,孙先生更是穷追不舍,并于2021年1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这一场原本令人羡慕的婚姻闹到这个地步,也是够让人糟心的,不过值得肯定的是,孙先生自始至终还是依法在维护自身权益。


在知晓厉害后,王小姐终于表示,愿意返还彩礼金,但必须将定亲时价值2万元的“三金”原价折现返还给孙家,而且剩下的彩礼金要求分期付款。但孙先生却对此不愿意接受,孙先生认为,当时购买的“三金”现在已经贬值,再按原价折现自己相当吃亏,而且分期付款根本不可能。

孙先生的要求并不格外,但现在最让人担心的是目前调查的王家经济状况并不如人意,而且王小姐拿出了十分具体的偿还方案,按照法律规定王小姐的方案是可以支持的,但这样的话,孙先生明显会处于十分不利的地步。

为了让孙先生及时拿回彩礼金,经过多次沟通协调,王小姐再次作出让步,声称如果孙先生接受以“三金”按原价折抵现金的话,剩余的8万余元自己将想尽办法一次性付清。在权衡利弊之后,孙先生同意了该方案,本案也最终于2021年2月达成了执行和解并执结完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2-21

男方悔婚,女方是否应该退还彩礼?如果悔婚,哪些彩礼该退还?彩礼退还的标准是什么?今天我们为大家普法彩礼返还的法律知识。

1、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并没有对婚约彩礼的法律规定,但由于婚约彩礼是中国的婚嫁习俗,因彩礼导致的法律问题很多,后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男方悔婚,女方是否应该退还彩礼?

在婚嫁习俗中,很多老百姓认为,如果是男方悔婚,女方不退还彩礼。如果女方悔婚,女方应退还彩礼。但是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第一款规定,“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属于返还彩礼的情形。因此,不管是男方悔婚,还是女方悔婚,都应该退还彩礼。

3、如果悔婚,哪些彩礼应该退还?

有的悔婚发生时,男方家里会把所有的开支都算上,比如双方家长见面的宴席费用,比如给女方家人的烟酒钱,比如给女方买的衣服等,都需要女方返还。这样的做法是否合适?

最高人民法院吴晓芳法官在《婚姻家庭继承案件裁判要点与观点》中,认为彩礼不仅包括金钱,也包括实物。金钱与食物虽然表现不同,但性质相同,均可以认定为彩礼。

彩礼中,金钱部分是需要返还外,有些食物也是需要返还的。比如金银首饰、交通工具、家电等耐损消费品,一般在考虑合适损耗后,可以列为返还的财产范围。但是对于衣物、化妆品、烟酒、食物等容易消耗的物品,已经消耗的,可以不列入返还的财产范围。

4、彩礼返还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彩礼返还案件中,首先要对彩礼的数额进行判断。因此,彩礼的数额需要有证据进行证明。在实际的案件中,男方向女方家赠送彩礼,多采用直接送现金。有的有每人见证,有的则没有任何证人。如果没有彩礼实际交付证据,则不能证明女方已经收到了彩礼。男方很有可能败诉。

古代的婚俗中,男方向女方赠送的彩礼,不仅有官媒主持,也会有完整的彩礼名册,另外女方的嫁妆,也有嫁妆财物的名册。这是非常好的证据保存的方式。

其次,在婚约彩礼案件中,女方可以举证彩礼的用途。因为实践中,父母一般将给付的彩礼,用于帮助男女双方购置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化为男女共同的财产部分,或者已经在男方共同生活中消耗,法院应查明彩礼给付后的用途,在处理方式上,进行灵活处理。

5、婚约彩礼案件,应与骗婚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案件,进行区别对待

对于借订立婚约索取财物、买卖婚姻,或者以订婚为主,在骗取财物后立即提出解除婚约的,该部分的彩礼,应该全部返还给男方当事人。因此,对借订立婚约索取财物、骗婚等与按照农村习俗给付彩礼要区别对待。

最后,我们想提醒读者,对于处理婚约彩礼案件,是以当事人是否领取结婚证作为主要判断依据,如果没有领结婚证,不管是男方提出悔婚,还是女方提出悔婚,收受的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如果当事人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原则上彩礼不返还。只有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第2款和第3款的特殊情形,法院才会支持彩礼返还。

第2个回答  2021-02-17

退婚返还彩礼那是必须的,这也是现在很多农村地区人们的共识,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过,当初订婚时给的彩礼都是现金还好说,要是其中有金银首饰,再折现时都会产生一定的纠纷,一旦有这方面的问题,究竟该怎么解决呢?

家住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某镇的王小姐今年20多岁,正值青春年华。2019年4月底经人介绍和同镇的孙先生相识,孙先生及其家人对王小姐很是满意,两人确立恋爱关系不久,开始谈婚论嫁,当时四邻都认为双方郎才女貌,十分看好这段婚姻。

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孙先生开始着手准备“定亲”礼。2019年9月的订婚仪式上,孙先生按照王家的要求,向王小姐家给付了123800元的彩礼金和“三金”,同时孙家还花费了9000元置办了酒宴,王小姐的母亲朱阿姨按照风俗给孙先生“回礼”8000元。

都说婚姻是甜蜜的,但如果掺杂了金钱恐怕也会变质。在后期持续交往中,由于双方了解不够,王小姐和孙先生的性格极不相容,真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极为不安宁,后来王小姐更是一气之下,提出与孙先生断绝关系。

刚开始孙先生是不愿意的,认为自己付出太多却得不到王小姐的心,损失较大。而王小姐是吃了秤砣铁了心的要离开孙先生,甚至不愿再和对方见面。在将近一年的拉锯战之后,孙家也终于筋疲力尽,同意解除婚约,但必须退还彩礼。

大家都知道,农村地区退还彩礼不经过一场闹剧是不会消停的,双方自然为了彩礼退还的问题又产生分歧,因为达不成一致意见,最终闹上了法庭。2020年11月,当地法院作出判决,由王小姐及其父母返还孙家彩礼金115800元。

判决生效后,王家并没有及时履行,孙先生更是穷追不舍,并于2021年1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这一场原本令人羡慕的婚姻闹到这个地步,也是够让人糟心的,不过值得肯定的是,孙先生自始至终还是依法在维护自身权益。

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之后,依法对王小姐及其父母进行了联系传唤,但得到的答复是现在家庭十分困难,没有办法返还这笔彩礼钱,如果要返还的话,等过几年有钱了再说。

这样的回答自然难以让人满意,法院遂依法对王小姐及其父母名下存款及房产信息进行调查,然而结果却让承办人员大跌眼镜,王小姐及其父母账户内根本没有多余的存款,更没有房产信息,那之前孙先生给付的彩礼金到哪里去了呢?

在询问过程中,王小姐及其父母均表示钱已经被消耗干净了没钱还。面对这种情况,法院决定依法对王小姐及其家人采取限高措施,并拉入失信黑名单。这种措施相对王小姐父母倒没什么,大不了不坐高铁不高消费,可王小姐却慌了神,从其行为轨迹来看,若是限高和纳入黑名单,王小姐将寸步难行。

在知晓厉害后,王小姐终于表示,愿意返还彩礼金,但必须将定亲时价值2万元的“三金”原价折现返还给孙家,而且剩下的彩礼金要求分期付款。但孙先生却对此不愿意接受,孙先生认为,当时购买的“三金”现在已经贬值,再按原价折现自己相当吃亏,而且分期付款根本不可能。

孙先生的要求并不格外,但现在最让人担心的是目前调查的王家经济状况并不如人意,而且王小姐拿出了十分具体的偿还方案,按照法律规定王小姐的方案是可以支持的,但这样的话,孙先生明显会处于十分不利的地步。

为了让孙先生及时拿回彩礼金,经过多次沟通协调,王小姐再次作出让步,声称如果孙先生接受以“三金”按原价折抵现金的话,剩余的8万余元自己将想尽办法一次性付清。在权衡利弊之后,孙先生同意了该方案,本案也最终于2021年2月达成了执行和解并执结完毕。

婚约彩礼是老生常谈的纠纷,在广大农村地区一直存在着。好在我国新近颁布并施行的民法典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虽然没有明令禁止彩礼,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登记,那么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予的财物应当返还。按照公序良俗原则,如果办理了结婚登记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还是应当返还的。

虽然经过多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农村婚嫁索要彩礼的情形略微收敛,但依然无法根除这一陋习。婚姻是爱情的升华,婚姻的稳定需要双方的不懈付出,一旦跟彩礼牵扯上,反而会加大婚姻的裂痕,实在是对婚姻的一种毁灭性的伤害。愿高额彩礼早日退出历史舞台,愿天下成年男子人人有妻。

第3个回答  2021-02-17
后来女子并没有按原价退回,但是男方对此也表示理解,于是与女方达成了和解。
第4个回答  2021-02-20
退还了三金被拒绝,那么后来就是走了法律的程序,通过法律的手段然后进行了解决,最后大家都非常满意,结果也是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