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多少条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

如题所述

1.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自工作满一个月之日起,雇主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未能按时签订,自第二个月起,雇主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最多计算至十一个月。若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雇主有义务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自劳动者开始工作的当月起,雇主即应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若未缴纳,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补交,同时,劳动者应承担的个人缴费部分亦需自行缴纳。
3. 即便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可在提前一个月通知雇主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补充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对劳动合同的类型进行了规定,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些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分类以及订立的条件,为劳动合同的签订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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