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上年度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今年税局检查时让我公司补交上年度的水电费进项转出的增值税160000万元,当时的帐务处理并未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直接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贷:银行存款。而且当时并未同时补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请问1、如何调整上次做的分录,2、在补交上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时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中查补当年应纳税额,按常规办法进行会计处理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税务机关在年度税收汇算清缴中查补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税款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①查补以前年度应交的流转税、所得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所得税”等科目。若为多交应退的税额,则作相反分录。②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余额,结转未分配利润,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若为贷方余额,则作相反分录。③调整以前年度少计或多计的盈余公积。补计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科目。冲减多计盈余公积时,作相反分录。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规定,增值税检查调账方法如下:增值税检查后的账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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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8
补交上年度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账务处理如下:
1、补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