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p绩效改进计划一定要签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PIP(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中文名为绩效改进计划,实践中常被用做绩效提升的手段,当然也可能被企业作为不胜任解除的培训程序。如果你单位要求签订的绩效改进计划有可能是作为不胜任的培训程序,可以重点关注改进计划的对象和内容,如果该计划培训对象并不具有针对性、培训内容与绩效提升无关,那么该绩效改进计划将难以被认定为不胜任解除的培训程序。如果你不签订该计划,公司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对你进行单方调岗,如在调岗后你的绩效考核结果仍然被认定为不胜任,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一般为N+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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