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boss找我谈话说公司效益不好也不想影响我们个人前途,让我即刻交接工作明天就走人,我五月三十一日入职,今天(十二月二十八日)通知我要被辞退,请各位熟悉劳动法的大大们解答下,我还有什么个人的正当权益可以争取?
下午谈话过后boss的态度很蛮横,把电脑里的资料都锁定,还逼我交还公司钥匙,我抵住压力坚持等交接程序完成后再给钥匙她,目前公司的待遇条件是社保按最低工资交纳了三个月,在这个行业和我的职位来算,工资还非常低,老板说不知道劳动法的各种规定,之前也没透露说要辞退我们,然后我们还没有签劳动合同,下午的谈话已经被我偷偷录音,感觉她有点像耍无赖。
她没有给我书面的辞退通知书,但是我有录音,这样可以避免缪先生开头提到的那种陷阱吗?
追答录音证据有些地方不采信,所以,最好按我说的做。
多谢您的回答,我想了解下,我下午是否有必要去跟她索要开具辞退通知书?
追答你可以直接给他说,这种情况是需要提前一个月开具书面通知的,如果他不同意提前一个月的说法,就让他直接给你书面通知,因为你有了这个打官司会更有保障。书面通知上面要写上日期,这样劳动局会多判一个月的薪水给你。书面通知是单方面的通知,你本人不需要签字的,如果对方一定要你签收,你就写上,某年某月某日收到书面通知,落款。就可以了。别的不要签,有的公司会用另外的形式比如说***协议,***劳动解除合同等骗你说是书面通知,让你签字,千万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