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公司说年休假的换算是2012年6月27日后2012年还剩余天数183天,除以360天得出除数0.50,然后再乘以5.得出结果2.54,即183/360=0.50*5=2.54。然后告诉我2012年6月27日后也只能休两天年假,这样是否不合理?请高人解答。
我刚刚查了一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这么说的,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可是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里面又写,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这到底应该适用于哪个啊,我倒是有点迷惑了。
你说的情形是指你在老单位工作满1年了,到新单位即使工作没有满一年,但仍然可以享受年假,但因为无法考量你在之前的单位有没有休完本年度的年假,为维护新单位的利益,所以按照你在新单位剩余的天数折算。而你是2011年入职的,所以2011年内你的年假时间为(187/365)X5=2.56,即2011年你在新单位的年假应该为3天,2012年1月1日起至你工作满10年为止,你每年的年假时间应该是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