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你能否给我讲一下多因一果和介入因素的区别?
比如甲杀乙致乙卧床不起,其间发生地震,乙因受伤不能逃避而死亡。
可以把它理解为乙的受伤和地震共同导致乙的死亡,就是多因一果,也可以理解为地震是个介入因素,应该如何判断?谢谢!
你举得这个例子太概括了,而且涉及到不可抗力,很难认定为是多因一果
至于多因一果与介入因素,主要看这些原因对结果发生的原因力大小,所谓原因力就是这个因素对这个结果的发生起了多大的作用;很多情况都可能对结果的发生有原因力(蝴蝶效应...),但是只有到一定程度才会被视为是法律上的原因,这一般是法官自由心证的结果,或者理解为一般人的可预期性
两个人没有共同意思一起投毒,这是多因一果,先投毒的人不被后投毒人所覆盖
但地震这种不可抗力的原因力一般就会超越先前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