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独生子女的界定

问题一,我有两个孩子,离婚时一人一个,现在的丈夫,爱人死了,有一个孩子,属独生子女,我们结婚后,没有生育子女,他的孩子还算独生子女吗,问题二,原来生过两个孩子,有一个已经死去十多年了,现在还有一个女孩,算不算独生子女,有关这方面的法律依据哪里能找到,谢谢明白的人能告诉我,

这个要查解释东西,不会有专门的文 件。
我来帮你解释吧
首先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是两个概念
独生子女的定义2个,同时符合就可以
1:没有过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
2:没有在未成年时候共同生活2年以上的姻亲兄弟姐妹
那么,按此推算,
1:如果你再婚的时候,孩子成年了,那么你爱人的孩子是独生子女,你的孩子不是,但如果都未成年,当然就不是
2:你的孩子不是。即使有一个不幸夭折,有存活记录的话,另一个也不算独生子女
3:刚刚说了,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是两个概念,即使你们的子女都不算独生子女,你的爱人依然是独生子女父母,可以享受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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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13
独生子女的界定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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