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详解,结婚登记前我父母给贷款买的房子,属于我个人财产吗

如何理解“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现在我已结婚登记,还没办房产证,房产证上只写我的名字,根据此解释
离婚时房子只属于我自己吗?谢谢
我父母交的首付按揭贷款方式还款,现在还在还贷中。准备交房后出资装修,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只属于我的吧?谢谢

你好!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你父母交的首付并且只登记了你的名字,构成对你个人的赠与,可以认定是你的个人财产,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但需要提醒你注意的是,现在你已经结婚,却按揭贷款方式还款,还涉及到一个夫妻共同还贷或者共同出资装修的问题。要知道《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你和你老婆的工资、奖金及你的生产、经营的收益等都是你们的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十条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如果你真的到时离婚,你想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还是会就你们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增值,对对方进行补偿的。
祝好
可以参考下面那篇文章

参考资料:http://www.csqkw.com/Html/NewsView.asp?ID=406&SortID=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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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11
综合答案
房产属不属于您个人的财产还得看是不是你父母出资,现在的问题还有房子还要还贷还要装修。
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你父母交的首付且只登记了你的名字,可以肯定是你的个人财产。
但需要提醒你注意的是,现在你已经结婚,却按揭贷款方式还款,还涉及到一个夫妻共同还贷或者共同出资装修的问题。要知道《婚姻法》第十七条和《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定。如离婚后,你想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还是会就你们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增值,对对方进行补偿的。
为嘛要纠结这个呢,两个人在一起不容易,应该学会好好珍惜。
第2个回答  2011-10-09
1、是的,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认为是你父母对你的单独赠予。
2、不是的。离婚时如果只有你的名字房产归你,但是你爱人可以取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还贷部分一半的补偿,以及出资对应增值部分的补偿。
第3个回答  2011-10-11
如果按照解释这房子肯定是你的。可问题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啊,你这样说事你对你的婚姻没有信心
第4个回答  2011-10-18
是你的;但是要注意,如果对方也帮忙还贷了,那么房子产权的一部分以及日后增值的一部分,也是归你的爱人所有的;
除非首付和贷款,全部是你和你父母还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