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预缴增值税抵扣实交的增值税怎么做会计分录啊???

2如我们公司3月份预缴增值税90560元,然后5月份应交的增值税为32279.29元,6月份应交是29527.94元,七月份22046.86元,那个后面会计分录除啦应该怎么做啊???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不必作具体的会计处理,因为应交税金多栏账中,借方已经包括已交增值税(核算预缴增值税内容)
3月份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90560
贷:银行存款 90560
5月份应交的增值税为32279.29元,未超过已交税金,在应交税金多栏账中借贷方余额,在借方,反映为留抵,本月不交增值税。
6月份应交是29527.94元,(与上同)
七月份22046.86元,(与上同)
至七月已交税金扣除三个月实现的税金余额为6705.91元,仍为借方余额,反映为留抵,本月仍不交增值税。直至出现贷方余额时,做下列分录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 新实现的增值税-6705.91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新实现的增值税-6705.91
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新实现的增值税-6705.91
贷:银行存款 新实现的增值税-6705.91追问

那我5.6月.7月份这三个月还需要做会计分录嘛?????

追答

在没有实现税金之前,即没有出现贷方余额,不作任何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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