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5个人,每人发两百过节费,其中2个人超过起征点,请问我可以将这1千块钱摊到不交税的3个人身上,就说另2个人是经理级别的不发钱。请问税务查的话会有问题吗?如果发放,是和工资一起发,还是一般单独发现金?谢谢
现在的会计制度是,现金福利和实物福利都是要合并工资纳税的类
这个制度是之前就出了,不过一般企业都是另计福利费。